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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传承七百年的历史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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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传承七百年的历史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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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拉萨7月21日电 题: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缘何传承700余年?

——专访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研究员陈立健

中新社记者 邢一 赵朗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至今已有700多年历史。为何会形成金瓶掣签制度?这一制度又如何被逐步建立并纳入制度管理?中新社“东西问”专访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研究员陈立健,对其进行了深入探讨。

现将访谈内容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是怎样形成的?

陈立健:活佛转世制度最早出现在藏传佛教的噶玛噶举派。第一位被确认的转世灵童是攘迥多吉,他被视为噶玛拔希的转世。自该派建立活佛转世机制,至三世达赖喇嘛圆寂,约200年间,活佛转世已成为僧俗社会普遍认可的宗教现象。

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特有的宗教传承方式,发展出一套严谨的仪轨与历史惯例,涵盖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坐床等多个步骤。自清朝起,中央政府对重要活佛的继任过程实施金瓶掣签与报批制度,这已成惯例,活佛转世也逐渐被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的管理体系。

在世界其他地区,不论是佛教还是其他宗教,都没有类似活佛转世的制度。即便是与藏传佛教同属大乘佛教的汉传佛教、朝鲜佛教和日本佛教,也未曾形成这种宗教领袖的传承机制。

2024年6月30日,西藏佛学院举行2024届毕业典礼暨学衔授予仪式,少年活佛们在学习成果展示中进行辩经。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贡嘎来松 摄

中新社记者:历史上,藏传佛教有哪些宗教领袖传承体系?

陈立健:藏传佛教中曾使用过多种宗教领袖传承方式,大致可分为师徒传承、家族传承和活佛转世三种。

师徒传承是最早出现的形式,至今仍然存在,并在多个方面发挥作用。但在藏传佛教后弘期,由于教派与地方贵族紧密关联,一些掌握西藏地方政权的教派,如萨迦派、帕竹噶举派,开始实行家族传承制。其特点是宗教领袖需出自特定贵族家族,男性子弟在寺院修行并担任僧职,有计划地培养为兼具宗教与世俗权力的政教合一人物。因此,在某一个家族内部,政教首领往往通过父子、叔侄、伯父侄子等方式传承。

从公元七世纪至十三世纪,藏传佛教仅采用师徒传承与家族传承两种方式。直到十三世纪末,随着师徒和家族传承逐渐显现不足,难以满足宗教和社会发展需求,活佛转世才成为新的传承方式。

活佛转世制度有助于教派与寺院形成稳定的宗教领袖世系,可在前一任领袖去世后,继续凝聚其弟子与随从,防止公开冲突或分裂。同时,这种制度使新领袖可能从不同地区、家庭甚至不同民族中产生,利于教派领导集团与社会各阶层建立联系,协调各方利益。

图为2024年2月28日,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藏传佛教学经僧人考核晋升格西拉让巴学位立宗答辩仪式现场。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贡嘎来松 摄

中新社记者:为何在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过程中,会形成金瓶掣签制度?

陈立健:金瓶掣签制度起源于1793年,由清朝乾隆皇帝为解决活佛转世过程中存在的族权传承问题和认定过程中的虚假行为而设立。该制度由《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正式规定,结合了藏传佛教的传统做法与明清时期的选官签选方式,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管辖,对活佛转世的关键环节进行制度约束,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权威。

1791年廓尔喀军队入侵事件,暴露出活佛转世过程中宗教领袖与家族关系密切、降神决疑等做法存在的弊端,使乾隆皇帝更觉加强管理的必要性。这场战争的平息,为清朝整顿藏地事务、完善管理制度提供了契机,也成为推行金瓶掣签制度的重要导因。

清朝政府特制两个金瓶:一个用于认定西藏地区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的转世灵童,安置于拉萨大昭寺;另一个用于确认蒙古各部和甘青藏族地区大活佛的转世灵童,置于北京雍和宫。凡在理藩院注册的藏传佛教大活佛,其寻得的转世灵童名字须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牙签上,放入金瓶,由高僧诵经祈祷后,由中央政府派遣人员监督,公开抽签决定。灵童被认定后需立即上报中央政府,并在获批准后择吉日举行坐床仪式,完成转世流程。

1792年9月,皇帝派遣御前侍卫惠纶、乾清门侍卫阿尔塔锡第,将特制金瓶送往拉萨,明令禁止全凭垂仲指认的认定方式,推行由中央政府主导的金瓶掣签制度。

自1793年金瓶掣签制度确立后,约100年间,拉萨地区共执行金瓶掣签70余次,平均每年举行约2次。这一制度对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认定产生了深远影响,被广泛遵循,至今在重大活佛转世事务中仍发挥重要作用。

图为2025年6月,大昭寺外景。中新社记者 赵朗 摄

中新社记者:为何说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逐步实现了制度管理?

陈立健:1936年2月,民国政府蒙藏委员会制定并报请行政院批准,颁布了《喇嘛转世办法》,这是中央政府首次就活佛转世问题发布专门法规,具有重要历史意义。该办法延续了清朝对重要活佛转世管理的制度精神,沿用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中的金瓶掣签制度,以及清代《理藩院则例》中关于活佛转世的相关规定。办法强调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等大活佛圆寂后,其转世灵童认定需由地方最高行政机关上报蒙藏委员会备案,同时要求备选灵童至少2人,须经金瓶掣签方能确认,此外还规定中央特派官员主持坐床仪式等原则。

根据《喇嘛转世办法》等相关法规,民国中央政府曾指令实施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以及免于掣签、准予坐床继任为十四世达赖喇嘛的程序。同样地,也在九世班禅圆寂后,对其转世灵童进行寻访、认定,免除掣签,并批准其坐床继任为十世班禅额尔德尼。

1995年,国务院批准按照宗教仪轨与历史惯例寻访金瓶掣签认定的第十一世班禅坐床继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位经国务院批准、由金瓶掣签确认的大活佛。

2007年7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发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自当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充分尊重藏传佛教的传统仪轨与历史制度,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办法实施后,首个通过金瓶掣签方式确认的活佛转世,是2010年7月4日认定的第六世德珠活佛。

受访者简介:

陈立健。受访者供图

陈立健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三级研究员,曾在甘肃省藏学研究所、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藏学》编辑部、中国藏学出版社及宗教研究所工作。参与编纂《藏族大辞典》《西藏历史文化大辞典》《广说佛教语大辞典》等重要文献,完成《西藏通史》《活佛转世及其历史定制》等国家重点科研课题,参与华东师大沈剑英主编的《近代中外因明研究学术史》等项目。主持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课题《藏传佛教史•民国卷》以及《汉藏佛教文化交流研究》《藏传佛教中国化研究》等。现为陕西师范大学宗教研究中心及西藏社会主义学院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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